拆迁办错颁许可证属违法行政行为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00年,市民耿某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的房屋动迁,但因强迁、安置补偿等问题,耿某与开发公司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在此过程中,耿某发现开发公司持有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存在问题,他认为颁证单位哈尔滨某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颁证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致使开发公司非法拆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便一纸诉状将拆迁办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许可证,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7月,省轩辕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对道外区太古街等处进行开发,并向拆迁办提交了相关文件。同年7月15日,拆迁办向开发公司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开发公司补交了资金证明和相关手续。法院认为,拆迁办在为开发公司颁发许可证时,开发公司提交的两份文件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且未提供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未对包括耿某房屋在内的部分房屋进行评估,因此拆迁办向开发公司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在程序上缺少必要的证据,违反法律规定,属违法行政行为。由于拆迁办违法颁证,开发公司利用该证违法拆迁,其行为侵犯了耿某的合法权益。对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一审判决:拆迁办于2000年7月15日为该开发公司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之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无固定
- 丹东天茂气体有限公司诉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案
- 吴轶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 周锟、张文波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案
- 发得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 邹某某等17人诉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协议五案
- 王某某诉云南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拆除决定及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 触碰女性裸露的右大腿外侧一下是否应认定“猥亵”?公安:处罚;法院:撤销
- 马某等68人诉合肥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某产品责任案
- 陈某诉建设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 北京某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某矿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撤销企业关闭通知案
- 胡某某诉被告陕县民政局、第三人张某某、王某撤销婚姻登记案
-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