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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黑灯瞎火玩“飞刀” 重伤同学判赔3万

发布日期:2013-07-24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同学间丢剪刀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陆同学赔偿原告黄同学经济损失31000元。
  陆同学与黄同学是广西永福县一初中同舍同学,2012年3月6日,黄同学换了新铺盖,陆同学想与黄同学同铺,黄同学不同意,陆同学心有怨气。临近晚上熄灯前,黄同学问向陆同学借用小剪刀,陆同学不情愿答应等自己用完后再给他,宿舍熄灯后,摸黑将剪刀想丢向黄同学被子上,剪刀未曾折叠,不料却砸中黄同学头部,黄同学呜呜地轻哭了几声,同舍的其他同学问黄同学怎么样了,黄同学不吱声。
  第二天上午没见黄同学上课,觉得事态严重,才向老师报告。老师见黄同学右眼布满血丝、肿起一块大包,立即送往医院,经医师诊断右眼巩膜穿通伤,经过20天治疗花去25833元。
  事后黄同学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陆同学丢剪刀造成黄同学的右眼受伤,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鉴于陆同学尚未成年,由其父母代为赔偿,赔偿黄同学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各项费用31600元。陆同学收到判决后,觉得自己仅仅丢一小剪刀,给同学造成如此伤害,给自己父母造成如此负担,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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