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病故公婆“抢走”女儿 一女子起诉要回孩子
发布日期:2013-08-21 作者:110网律师
高某是肥城人,2006年与平阴的展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二人生了一个女儿。在常人看来,这就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展某在2010年被诊断患有重症肌无力症,从此这幸福的三口之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高某不堪忍受这种环境,于是在2011年带着孩子回肥城娘家居住,并在同年8月份向平阴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展某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标准,遂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但是高某是铁了心不想与丈夫过下去了,于是又在2012年5月份再次向平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展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了,二人的婚姻遂告终止。离婚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孩子一直陪伴在公公婆婆的身边。
高某思女心切,为了争得女儿的监护权,2012年9月,她再次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到了法院。在庭审过程中,高某陈述其公公婆婆于2011年9月份到肥城把孩子从高某娘家抢走了。公公婆婆辩称孙女是儿子留给他们的惟一血脉,是以后生活的精神寄托,因此坚决不同意把孙女还给儿媳。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展某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展某虽然因病去世了,但是高某具有监护能力,故其对女儿仍享有法定的监护权利,于是判决孩子仍由高某抚养。
来源:山东商报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