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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被劫为自救撞车 被撞者无人负责成冤大头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南宁市一货车司机因欠六合彩庄家赌债,近日被债主连人带车劫持开往城外。为了自救,货车司机看准时机,猛打方向盘,货车撞上两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虽然最终劫匪落网司机获救,但货车司机却拒绝赔偿两出租车的部分损失。两出租车数千元的维修费到底应该由谁来“埋单”,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现场回放:大货车撞上出租车

  11月6日中午,南宁市的出租车司机邓某,向记者回忆了那突如其来的一幕。

  10月27日凌晨零时许,邓某搭客到邕武路公安检查点时,照例将车靠边停下,准备与女乘客一起进行出城登记。不料,两人刚走到车尾处,突然传来一男子的“救命”声。两人回头一看,只见一辆十几米长的半拉式大货车,从路中央猛冲到了马路边,从后面将邓某的出租车撞飞出路面10余米,而排在邓某的出租车前面的另一辆出租车,也受到了牵连,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公安检查点的民警见状,即将驾驶室里5名男子带下车。经了解得知,原来,5名男子中有4名都是劫匪,剩下一名姓卢的男子则为该货车的司机,卢某因欠六合彩庄家的赌债于当晚连人带车被劫持,后由其中一劫匪驾车开往城外。当车开近事发地时,卢某远远看到路边的民警,遂趁劫匪不注意,伸手猛地打转方向盘,以此提醒公安民警的注意达到自救。

  随后,南宁市交警四大队、沙井派出所及江南刑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来,并作了现场勘察。当日上午8时许,货车司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员也来到了现场,但定损员却告诉邓某,由于这种情况不属于保方的赔付范围,因此邓某将得不到保险公司任何赔付。当天,江南刑侦大队接办此案。

  出租车司机:无故成了“冤大头”

  说起这场飞来横祸,邓某气得摇头直叹:“我真是倒霉!这样的事居然给我遇上了!”

  邓某告诉记者,他的车尾被撞了个稀烂,但在得知卢某的遭遇后,他也非常同情,只要求卢某赔偿他的修车费和几天的误工费。而庆幸逃过一劫的卢某,当时的态度也十分和气,满口答应给予赔偿。28日一早,卢某及其叔叔便陪两出租车司机,一同前往汽车修理厂给被撞的两辆出租车定损。随后,卢某当场预付了邓某5000元赔偿款及另一司机3000元赔偿款,并称待车修好后,再将剩余的赔款补上。

  11月2日下午,已被迫停工7天的邓某赶到修车厂,自掏腰包付了剩余的1800元修理费,然后拨打了卢先生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卢某称其“正在百色,什么时候回来还不清楚。”邓某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没了底。11月6日一早,邓某再次拨打卢某电话时,接电话自称是卢某的叔叔,对方对邓某说:“老兄,这个钱我们可能赔不起了。我们问过了,这钱我们赔也得,不赔也得!”邓某一听,心都凉了。

  邓某说,他为此专程跑到交警四大队去问,结果交警说这不属于交通事故,让他去找刑侦。可是,当邓某找到办案的江南刑侦大队,又被告知刑侦部门只管破案,不管赔偿的事。因此,邓某到现在也弄不清楚,这损失到底该谁来赔。邓某还说,他为此误工7天,每天要交180元钱给公司,就是近1300元钱,加上自己支付的1800元修理费,共损失3000多元。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按邓某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卢某的手机并表明了身份,对方说正拉货去百色的路上,并请记者晚上8时许再与其联系。当晚,记者如约再次致电卢某时,接电话的却换成了另一名男子,该男子则避而不答并随后挂断了电话。

  交警部门:卢某属紧急避险

  11月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宁市交警四大队法制科的副科长江山。

  江山告诉记者,卢某将货车撞上出租车的行为,不是交通事故。因为卢某是故意撞上去的,不附合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另外,依照《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江山说,当时卢某的生命已经受到威协,情况完全附合紧急避险所须的条件,因此卢某的行为属紧急避险之一。

  关于两名出租车司机的损失一事,江山告诉记者,在《刑法》中对于紧急避险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即“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这就是说,如卢先生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大于其所避免的损害,就属于行为过当,应由其来承担多出的损失赔偿,反之,则应由危害的实施方负责赔偿。而卢某的行为是否过当,还需待刑侦部门调查后才能下结论。

  因此,江山建议两名出租车司机,在检察院对劫匪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即把劫匪作为第一索赔对象,向其要求赔偿,若劫匪无法作出赔偿,邓某可以申请将货车司机卢某列为连带责任人,即由卢某先行垫负赔款给邓某等两人,由卢某再向劫匪索赔。

  最后,江山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两名出租车司机无疑是最无辜的受害方,他们理应最先得到赔偿。虽然现阶段正如卢某所说,他可赔也可不赔,但若法院判决由卢某赔付这笔损失,他则必须赔偿。

  保险方:出租车司机难获赔付

  据记者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业业内人士施先生称,在此次事件中,无论出租车司机买的是第三者责任险还是车损险,作为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方,都没有责任进行赔偿。因为出租车司机是完全没有责任的一方,故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就不需要为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施先生认为,而货车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同样可以免责。因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相关规定,无论是车损险、盗抢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免责范围中都包括了因被盗窃、抢劫或抢夺而造成的损失,如“第三者险保险责任免除”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损失和费用。”而“盗抢险保险责任免除”中也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或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期间,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也均在其免责范围中。因此,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施先生说:“如果货车购买了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强制第三者保险’,虽然依据有关条款,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给予出租车司机车损赔偿,但赔偿金额也只有区区400元,两辆出租车平分下来,一辆车也只能得到200元的赔偿,对于两名出租车司机的损失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广西新闻网-南国/彭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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