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摔伤,保险公司判赔
发布日期:2013-11-28 作者:孙心远律师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地保险新疆分公司作为该肇事车辆所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人应在该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内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再由该肇事车辆的车主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挂靠单位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大地保险新疆分公司赔付原告任某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43156.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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