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孙女士追回被其夫恶意转移的财产
发布日期:2013-12-27 作者:张莉兰律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受理孙女士与丈夫离婚纠纷一案,孙女士委托张莉兰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为孙女士丈夫,被告孙女士,在该案中,孙女士发现丈夫隐瞒了双方卖房所得20余万元,张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调查该案,一方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一方面自己去房管局调查,最后发现孙女士的丈夫将卖房所得的20余万元全部支付给余杭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而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却不是本人,而是他的亲属。抓住这点之后,张律师向法院出示了这方面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孙女士丈夫支付孙女士共同财产10余万元。由此孙女士成功追回了被其夫恶意转移的资产,虽然追回的过程艰辛,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律师感到非常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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