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其他经济案例 >> 查看资料

抢劫后写“借条”给被害人的行为认定

发布日期:2014-01-17    作者:110网律师
抢劫后写借条”给被害人的行为认定
——张xx抢劫案
关键词:抢劫借条刑事责任
【案 由】抢劫罪
【审判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05)宿中刑二初字第1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判决日期】2005124
【公诉机关】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xx
【权威收录】最髙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2006 年第3辑(总第57辑)
裁判规则:
暴力抢劫现金后,写借条给被害人,但出借”行为并不是被害人的真 实意思表示,应按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xx携带一把玩具枪、一把匕首和一卷透明胶带到被害人家,持 威逼被害人借钱。被害人不得已说出家中钱藏在床下。被告人张xx从床下取出1万元现金并写了一张借条给被害人。
争议要点:
被告人以暴力行为抢劫后,又写借条强行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抢
劫罪。
裁判理由: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人被害人家中,以暴力手段抢劫财物数额巨大,主客观方面均符合抢劫罪的要件。虽然被告人在以暴力抢劫现金 后,写了借条给被害人,但因被告人的暴力行为自始至终是一直持续的,被 害人并不能抗拒其暴力行为,出借行为不是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被 告人所实施的暴力行为的后果来看,被害人日后也无法追回借款”,因此应 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 显示所佩带的枪支。行为人所持的枪支,应当是属于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枪 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范围。如果行为人手持玩具枪,则不属于持枪抢劫的 情形。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