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什么是30%?
发布日期:2014-03-18 作者:110网律师
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什么是30%?
【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为什么是30%呢?30%是从哪里来的呢?
【法律依据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注:涉及具体法律问题,咨询张馨予律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
- 工资与劳务费的区别
- 控告老赖“拒执罪”的三种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