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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4-04-03    作者:110网律师
2014版《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解读
亮点1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
【规定】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解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认为:“诉访分离,不是说要取消信访制度,而是说一个案件如果已经经过一审、二审,或者正在诉讼程序中,那么这个案件就不要经过其他渠道办理,而应该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诉讼。”
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修保在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深有体会。他说:“在实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过程中,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比通过信访局上访、再由信访局转交法院解决的成功率更高,也更节省时间。”
亮点2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
【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甄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解读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多了。涉法涉诉类问题在党政信访部门接访总量中的占比,从去年初的44%下降到目前的18%;同时中央政法机关的接访量则上升近40%。这位负责人说:“数据说明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开始‘由访转法’,涉法涉诉信访逐步回归法治轨道解决,也坚定了各级政法机关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亮点3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
【规定】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各级政法机关对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经复议、审理、复核,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经复议、审理、复核,未发现错误的,依法维持原裁决,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
行动
据了解,为解决审判瑕疵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后,对于因审判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人民法院将追究承办法官和相关人员责任,从而在源头上保证裁判质量。
亮点4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
【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政法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from 本文来自学优高考网www.gkstk.com,全国最大的高考资源网 end#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文章2014版《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解读出自//www.gkstk.com/article/71574472.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解读
这一规定有助于稳定社会关系,傅郁林说:“诉讼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利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停地进行信访,会对既定的社会秩序产生影响,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破坏司法公信力,同时对对方当事人也不公平,又要把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到案件中去。”
亮点5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规定】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于因执法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依法予以纠错、补偿。对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行动
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央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亮点6畅通信访渠道
【规定】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转变观念,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改进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坚持政法机关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采取热线电话、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要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
对于实行诉访分离后,如何畅通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渠道的问题,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减轻信访群众之累。截至目前,“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申诉登记数量540多件,已经办理170多件。司法机关还将实行远程视频接访,群众信访将更加顺畅。
小资料
群众现在如何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首先,要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信访群众直接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可以少走弯路,便于政法机关及时处理。
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不按法律规定,到政法各单位多头上访、越级进京上访等,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第三,要正确理解法律,不缠访闹访。对群众到相应政法单位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案机关不是一律启动法律程序。要经过审查、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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