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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妃省故意杀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二审改判死缓

发布日期:2014-07-28    作者:110网律师
20117月至9月份期间,何妃省(可“百度”)37名涉黑团伙被湛江市公安局拘捕,由于该组织被称为当时湛江市“最大黑社会组织”,因此,此案轰动整个湛江地区,特别是徐闻县;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侦查后,公安机关认定何妃省犯故意杀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个罪名,公众都以为其必定会被枪毙;之后,检察院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要求以故意杀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个罪名判决何妃省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杨明亮律师顶着众多压力,大胆地接受了委托,接着认真、细致研究案件材料后,敏锐地捕捉到该案的几个突破点,并大胆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最后,虽然何妃省罪行累累、人身危险性大、主观恶性深,虽然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接受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并给予何妃省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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