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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该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4-08-29    作者:110网律师
问:您好,为了规避购买房子的一些政策,我和我先生用了我弟弟的名义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上载明的也是我弟弟的名字,但是首付款和按揭贷款都是由我和我先生支付的,而且房子一直是我和我先生在居住的。后来一直要求我弟弟去办理过户,但是我弟弟一直不愿意,这房子是属于谁的?
答:您好,产权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不动产当时权属关系以及表现状态的认可和证明,其并不创设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是否享有对不动产的权利,仍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您所说的问题应看你们购房子的时候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结合支付购房首付款、按揭贷款和该房屋房后居住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再确定权属。向您的情况因为房屋的首付款和按揭贷款都是由您和您先生支付的,房屋也是一直您和您先生居住,故你们是房屋的实际购买者,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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