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孩子在幼儿园内摔伤,幼儿园是否有责任

发布日期:2014-11-02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情背景简介
    幼儿园保教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幼儿意外伤害,被家长视为教师没尽责任。家长普遍有了维权意识,但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在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往往扩大自己的权益范围,无限度地向幼儿园提出索赔,使处理幼儿伤害事故增加了难度。
二、律师说法
    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是认定幼儿园承担什么责任的依据。
    监护权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之规定,监护人是基于亲权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法定职责。
    父母亡、无监护能力:1、祖、外祖父母;2、兄姐;3、亲属;
4、单位(同事、朋友)、(不当、争当。单位指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裁决)5、居委会、村委会;6、民政部门
    《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规定是全面而宽泛的,但其中恰恰没有把幼儿园和学校规定进去,而幼儿园和学校恰恰又与未成年人的关系密切。
    《民法通则》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严格地将幼儿园和学校排除在未成年人的监护范围以外,所以幼儿园不是在园孩子的监护人
    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其监护职责未经法律程序不能解除,无论孩子在家还是在幼儿园、学校,家长都必须履行其监护责任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律师建议
    1、发生类似问题,谁都不想,但既然发生了,就谁也不能逃避。我们得为了孩子争应有的,园方得想着尽快、尽小的解决问题,对方家长希望尽可能不承担责任,每一方都是对的,每一方也都有自己的情况。可以设身处地、互相谅解,但一定要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2、我不觉得自己解决的有多合理、正确,但我认为在孩子没有受到太大伤害的前提下,将来如何避免和园方与对方家长的态度确实是我最为看重的。因此措辞上我可以接受些许的推脱,金钱上我也从未打算要,但道歉是必须的,对将来的保证是必须的。
    3、法律是必须要使用的,可以用来唬唬人,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
    4、社会上各类人太多太多,大家考虑问题千差万别,不必强求,更应该求同存异,特别注意的是别把人逼到墙角、别逼急了,否则只能是两败俱伤。
四、法律依据链接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她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虽然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但未成年人在进学校的那一刻起监护权实质已经发生转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即为委托监护人,就应该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