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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再审中止执行原判决

发布日期:2014-1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再审期间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可以决定中止执行对吗?
  那么最高法《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到底哪个对?
  
  决定中止执行正确。
  老师认为应该按照最新的规定进行理解,是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用“决定”。最高法《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是相对于刑诉及其解释的旧规定,与新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诉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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