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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返还问题

发布日期:2014-12-08    作者:李芳芳律师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彩礼返还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将现实中经常遇到的情形和相关对策和大家做一下分享:   第一,男女双方按照习俗订婚后,有一方不愿意继续相处,想解除关系,订婚的礼金能否返还?   答:不管是由于男方还是女方的原因有一方不愿意继续交往,支付礼金的一方都有权利要求返还礼金,因为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要求返还的一方必须由证据证明支付了礼金以及数额。   第二,双方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进行登记结婚,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答: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要求返还方必须由证据证明,如果己有媒人作证还不行 ,还需要其他证据证明。  第三,一方支付了大笔彩礼,双方也已经登记结婚,但是结婚时间不长,但是以为支付彩礼导致家庭负债累累,生活困难,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答:如果一方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是如上诉所说,也必须有证据证明支付的彩礼数额和自己家庭生活困难,不然将面临败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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