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润发超市对供货商违规扣费,本律师接受供货商委托起诉大润发超市索回货款35万元
发布日期:2015-01-19 作者:武昌陈哲律师
案情回顾:2012年7月,武汉一酒水供货商与武汉大润发江汉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就双方的供货、扣费和结费等事宜进行了相应约定。至2013年11月份,供货商向其供货金额达到近180万元,而武汉大润发超市有近40万元货款未予支付给供货商,经供货商与大润发财务人员及高层多次交涉,大润发超市均蛮横无理,通过合同里面的霸王条款截留供货商的部分货款,导致供货商的损失近20余万元。在供货商与大润发超市交涉无果后找到本律师,希望聘请本律师从法律层面索回截留的货款,在本律师详细查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后(因合同书中涉及到双方合作的商业秘密条款,此处不再叙述)决定起诉大润发超市。
2013年12月25日,本律师接受供货商的委托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大润发超市,在庭审中本律师就合同书中的部分格式条款及相应的提示与免责情形分别与对方激烈辩论,该案历经四次庭审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大润发超市不得不退步与供货商签订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大润发超市在2014年8月15日前向供货商一次性支付货款35万元,供货商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后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2014)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0008号民事调解书对前述的调解协议予以了确认,审判员王劲松书记员程莎,从此供货商的利益在法律上得到了保障。
本律师提示:广大经营者在与强势地位的零售商合作时,前期最好聘请熟悉合同方面的律师陪同并审查合同,就合同中双方合作的细节与条款可以对客户提前预警,事后争议产生时律师也可以及时告知供货商在在第一时间收集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从而维护供货商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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