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公安副局长黑帮案将开庭 被控组织卖淫等11罪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该案的11名被告人为: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何奇、该县酒厂下岗工人党军宏、该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个体户李建峰、无业居民姚金鹏、色河镇无业居民何奇之弟何罡、城关镇卜吉河村农民崔忠来、街道居委会个体运输户李建民、十里乡杨家沟村农民郭义强(正在服刑)、该县油漆厂下岗职工徐新银、服刑犯冯彧彬、色河镇陆湾村无业居民都海生、城关镇无业居民薛亮、色河镇街道村无业居民陈俊和该县酒厂下岗职工党军超。
商州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何奇等14名被告人共构成11个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妨害作证罪,挪用公款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8月,被告人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不久便利用其特殊身份,伙同被告人徐新银、冯彧彬以开办山阳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为掩护,组织妇女卖淫。他们还以聚敛钱财为共同目的,以放高利贷、敲诈勒索为主要手段,网络骨干,壮大组织实力,有组织、有步骤地侵吞、骗取、占有被害人钱财,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该犯罪组织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50起,其中敲诈勒索8起,非法拘禁8起,寻衅滋事9起,强迫交易1起,贩卖毒品17起,妨害作证4起,抢劫1起,挪用公款1起,故意销毁会计凭证1起。非法敛财达16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26人,其中有公安法院干警、个体工商户、国家干部、私营企业主、普通打工者、农民等等,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商州区检察院根据指定管辖,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向商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开庭准备当中。
中国法院网 殷本明 詹保余 李述峰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