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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微信自助查勘车损现场未获赔付诉某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339】

发布日期:2015-10-0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微信自助查勘车损现场未获赔付诉某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339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39(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5)参阅案例9
王某因微信自助查勘车损现场未获赔付诉某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微信查勘定损是保险公司推出的车辆保险理赔新模式,即对于仅造成车辆损坏、损失金额不大的轻微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及时报案后,根据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的要求,自行拍照取证并通过微信传输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远程查勘定损。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定损,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保险公司出于方便快捷理赔的考虑,选择适用微信查勘定损,应视为保险公司认可被保险人自行拍照取证的方式。由于被保险人并非专业的查勘人员,保险公司在适用微信查勘时,应当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并及时核实微信查勘照片。保险公司在未告知被保险人自行拍照取证时不得移动车辆,又未及时核实微信查勘照片支出问题的情况下,以被保险人拍照时擅自移动车辆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期,总第
37辑,法律出版社  20155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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