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属设施属房屋组成部分,应与房屋一并抵押
发布日期:2015-11-03 作者:110网律师
——消防、电梯、配电室等相关附属设施,属于房屋组成部分,应与房屋一并抵押,不能单独分割于房屋的整体之外。
标签:抵押|抵押财产|执行|附属设施|整体抵押
案情简介:1999年,实业公司借张某名义向开发公司购买商城。同年,实业公司向银行贷款7000万余元,张某以名下商城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2008年,因逾期未偿,银行申请拍卖抵押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商城附属配套设施应归其所有为由,要求返还附属设施价款。
法院认为:①消防、电梯、配电室等相关附属设施,属于房屋组成部分,具备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的房屋才能正常使用,否则房屋就不具备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故相关附属设施应与房屋一并转让和抵押,不能单独分割于房屋整体之外。②限于案件审理范围,生效判决不可能将其列入判决主文,案涉抵押房产应包括上述附属设施。开发公司以商城附属配套设施应归其所有为由,要求返还附属设施价款的请求不成立。
实务要点:消防、电梯、配电室等相关附属设施,属于房屋的组成部分,应与房屋一并转让和抵押,不能单独分割于房屋的整体之外。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1)执监字第82号“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与云南策裕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富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执行申诉案”,见《“房地一体”在抵押权实现过程中的适用——昆明富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执行申诉案评析》(乔宇,最高院执行局),载《执行工作指导·案例分析》(201201/41:67);另见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一监字第369号“某银行与某实业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见《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与昆明策裕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再审案——对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认定和处理》(董华,最高人民法院),载《审判监督指导·案例评析》(200602/20:83);另见“合同纠纷案件胜诉后判决无法执行,原告又向第三人提出侵权诉讼的,是否属于重复诉讼”,见《新型疑难民商事案件受理问题(下)》(阿依古丽、王胜全、李伟、刘小飞,最高院立案庭),载《立案工作指导·案件受理》(200602/13:67)。
相关法律问题
- 本人房屋被执行后,家里的附属设施可以搬走吗。包括电视,冰箱 2个回答0
- 地下室属不属于房屋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0个回答0
- 原告告我归还他的房屋航吊及场地电力设施等可我只是站用了部分场地其 0个回答0
- 房屋附属设施权利咨询 0个回答0
- 房屋抵押银行和个人信贷,房屋变卖后还款给银行和部分个人后,无法偿 2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重庆渝中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大连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高庆强律师
广东茂名
广东茂名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保定律师代理的追偿权纠纷再审案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追责后仍“套路贷”诈骗,如此嚣张,下场怎样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 名为保理实为借贷,担保合同不成立,即使成立也无效,担保人无责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依旧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特殊案例
- 原告某中心与被告李某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上诉人北京某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李某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帮信罪最新司法解释
- 最高法最新司法政策:银行起诉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借款人可在该案中向实际用款人提出权
- 最高法六巡:担保纠纷疑难问题解答
- 退加盟费起诉的成功率多大?满足这几点可退回!
-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