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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砒霜作糖致人死亡是否犯罪?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案情:

    甲是某县某乡农民。一天,甲的舅舅乙来到其家,并在其家吃午饭。甲在做饭时,误将砒霜当作白糖。乙吃过饭后,顿觉肚痈难忍,当场倒地身亡。事后查明,乙是因食用砒霜致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损害后果,但是由于不能预见的意外原因所引起的,即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则不成立犯罪。本案中甲显然不是有意想害死其舅,故排除其故意犯罪的嫌疑。那么,甲应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犯罪的,应认定为是过失犯罪,须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根据过失心理态度的不同,可以把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构成这种过失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仕会的结果,如果行为人没有能力预见就不能构成此种犯罪过失;其二、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过失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率地相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构成此种过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二,行为人轻率地相信能够避免。

    该案中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甲应该能预见别自己可能会拿错东西,但出于缺乏必要的警惕。误把砒霜当作白糖放入食物中、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应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法律规定对过失犯罪人的处罚,一般都要比故意犯罪轻。因为过失犯罪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谨慎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故意犯罪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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