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110网律师
3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罗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间,被告人罗臣承包了某局一集资建房消防工程,在工程施工方已给罗臣结清工程款,并经高新区(新市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被告人罗某通过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达42300元,侵害了六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案发后被告人罗某的家属将拖欠莫峰魁、莫奇等六人的42300元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并取得莫峰魁、莫奇等六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42300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积极履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被告人罗某归案后自愿认罪,已支付全部欠款,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0个回答0
- 包工头恶意拖欠我们工资,要通过那些法律程序讨要 1个回答0
- 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又跑了,要怎么样才能让公安局立案侦查 0个回答0
- 拖欠民工工资。包工头跑了。我们找谁 3个回答0
- 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可以起诉他吗?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