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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未过户,法院查封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3-10    作者:单义律师
购买房屋未过户,法院查封怎么办?【风险提示】  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在过户之前被原房主的债权人司法查封。此时购房者无需过多担心,按照法律规定,第三人债权人无法执行此房产,但仍然需及时过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案情简介】 2005年4月,孙某购买某刘某一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孙某按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孙某交付了该房屋的原房权证等手续,孙某随后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购买房屋未过户,法院查封怎么办?【风险提示】
   购房者购买,在过户之前被原房主的债权人司法查封。此时购房者无需过多担心,按照法律规定,第三人债权人无法执行此房产,但仍然需及时过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简介】
  20054月,孙某购买某刘某一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孙某按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孙某交付了该房屋的原房权证等手续,孙某随后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后因孙某在外打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43月份,原房主刘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遭某受害人起诉。受害人查封了某购买的房。孙某提出异议,最后某县人民法院裁定异议成立,解除了对孙某房屋的查封。
【律师解析】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购房者对该房屋上的权利必然会受到影响。如果购房者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审查购房者的权利是否应该受到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优先于保全查封,购房者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购买了该房屋,应该优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因房屋被保全查封,购房者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按照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注意事项:本案的前提是房屋买卖合同先于法院查封,并具备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购房人无过错三个条件。因此,购买房屋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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