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掷标枪误伤同学谁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08-07-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全彬在课余时间投掷标枪不注意周围安全,且不在投标枪区内投掷,致使原告受伤。王虽系未成年人,但根据他的年龄、智力应该考虑到标枪的危险性及一旦投偏有可能致人伤害的后果,因此,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东郭村农中有义务对在校就读的每一位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具有高危险性的体育器材应管理好,学生训练时应有教师进行现场指导。但学校未按其制定的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办,对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标枪随时都可以借用训练,脱离了必要的监督指导,致使事故发生,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监管不力的赔偿责任。综合分析,王全彬与学校承担的比例以7?3为宜。
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纠纷。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生了伤害事故,这些教育机构该不该承担责任、应该怎样承担责任,学生家长和教育机构的观点常常不同。学生家长普遍认为,学校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教育机构则认为,监护是一种法定职责,家长把未成年子女送到学校、幼儿园,不能认为是监护责任转移,发生伤害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仍然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幼儿园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明确了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性质上是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而不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本案中,原告的损伤是由被告王全彬投掷标枪的侵害行为所致,王全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东郭村农中对该事故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原告无明显的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是正确的。
【浏览 次】
相关法律问题
- 误伤同学后,我该承担多大责任? 6个回答25
- 我的左耳膜给同学打破了...他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和赔偿 1个回答5
- 我的左耳膜给同学打破了...他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和赔偿 5个回答20
- 景区责任造成我在高空溜索活动中受重伤,请问除各种医疗等费用外,我 3个回答0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我是次要责任要不要请律师啊,急,急.!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委托代写的专利申请文稿不符约定质量能否要求退款?
- 底层业主不满加装电梯诉请赔偿 法院:驳回诉请
- 频繁向用户发送骚扰短信 一通讯公司被判侵犯隐私权
- 儿童抛掷海洋球玩耍意外致伤 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 从“后端”到“前端” 物业纠纷综合治理的“路”越走越宽
- 出借人去世后,借款还需要偿还吗?
- 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赠给非亲生子女,可否全部撤销
- 一网店经营者侵犯著作权被判赔8000元
- 使用伪造签名推选自己为诉讼代表人 一小区业主违法提起参与诉讼被罚款
- 石*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神仙水”数量大,依法惩处
- 东台环境保护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张月仙诉江苏某超市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名誉权纠案
- 杨某诉谭某、北京亚利华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广成保洁有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
- 党某诉石某等人及洛阳某中学健康权纠纷案
热点专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