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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华家池公寓20万元定金成功退回

发布日期:2016-04-23    作者:徐小定律师
    2016年3月17日,台州温岭陈先生慕名找到本律师,称其在杭州滨江华家池公寓为其子购买公寓一套,已经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付定金20万元,但因资金出现问题,无法继续购买。经详细询问得知:陈先生购买的公寓面积152.46平方米,单价43960元,总价共计670多万元,根据认购协议约定,陈先生应当于2016年2月29日前至滨江华家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详细听取陈先生的案情介绍后,发现陈先生目前已经违约,因为按合同约定陈先生应当于2016年2月29日到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逾期未到售楼处签订合同,按定金罚则开发商可以没收定金,而且在前期的沟通中,开发商已经明确表示将没收定金。但虽然处境不利,但本律师也根据多年的房产案件处理经验,为陈先生提供了解决的思路,得到陈先生的极度认可。根据本律师提供的思路,我们步步为营,搜集一个个有理于陈先生的证据,然后向开发商发出书面意见。最终,经过一个月的较量,滨江华家池公寓开发商最终同意全额退回定金20万元,案件结果陈先生非常满意。    因此,通过本案应当提醒各位购房者,遇到定金纠纷等对己较为不利的纠纷案件,千万别以为只能吃亏,应当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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