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5-06 作者:王成律师
法释〔2008〕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200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七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未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破产的请示》((2007)黔高民二破请终字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符合企业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债务人能否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等相关材料,并不影响对债权人申请的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上述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理人追收债务人财产;经依法清算,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应当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其行为导致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有关权利人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此复。
相关法律问题
- 一审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裁定书〉》公告送达费用,这个公告 3个回答5
- 请问,民间借贷,债权人起诉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会拍卖债务人的 1个回答0
- 两个债权人用700万左右债务人欠条申请破产,法院推脱说债权债务不明 5个回答0
- 一审法院公告送送:债权人不服法院不给予裁定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给 2个回答5
-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后,五日内对债务人 5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
- 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的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
- 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