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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还不起借款的,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担保人追债?

发布日期:2016-09-28    作者:110网律师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或期限不明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对于你说的口头约定担保三个月,如果有证据证明就可以;
  因此债务没有约定还款式期限,那么债权的诉讼时效从债权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时计算,担保期限也从此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在这六个月具没有向担保人请求,那六个月过后,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两个为他人担保,双方是连带担保关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可以随便找哪一担保人承担,也可以同时找两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再向另一担保人追究偿,追偿的份额因担保没有约定份额,一人一半,也就是说你只能向另一担保人追偿一半。
     本文转自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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