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发布日期:2016-11-21 作者:110网律师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民营企业股权能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 2个回答30
- 工厂搬迁赔偿中是否包括员工除工资外的其他收入,例如股权激励, 4个回答0
- 公司股权激励退股后至今未退款和分红 0个回答0
- 男朋友用不真实的身份,和自己成为对象。现在要分手,可是对方手上有 4个回答0
- 加入了创业公司,和公司签了股权激励合同,不知道该合同是否能保证我 6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