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撞人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6-11-26 作者:周振毅律师
2015年4月25日,从事玻璃钢技术工作的李某某像往常一样骑车上班,经过冀州市标志性建筑“金鸡”后南行的第一个路口,被一辆快速驶过的货车撞倒受伤,后被送医治疗。冀州籍郝某某第一时间在场并与李某及李某某家属协商,提出司机是其亲戚、为其干活、由其赔钱,但无果,李某某遂将肇事司机及雇主诉至冀州市人民法院。
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委托,与委托人分析了诉讼风险、设计了权利维护方案。诉讼中,郝某某不出意料地否认其雇主身份,代理律师同时发现该车并非委托人所述报废车,经调查取证,在二审中作追加名义车主王某某为被告并由法院退回重审处理,重审一审法院再次不支持委托人有关医嘱休息期、要求名义车主王某某担责的主张,委托人即二次上诉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中,周振毅律师围绕上述争议,提出王某某转让该车主张的证据不足不实,应对肇事车上路酿成事故的违法过错与司机共同承担责任;有关休息15天的医嘱内容合乎司法解释规定和实际伤情,要求委托人再行鉴定缺乏必要性,责任方更无相反证据。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上述意见,作出了终审生效判决。
古语“十赔九不全”,但本案受害人的权益几经周折,终于在司法程序的尽头获得了维护。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