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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利息算数吗

发布日期:2016-12-10    作者:孙术校律师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主张利息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在实践中,要能有证据佐证。
  口头约定的利息需其他证据佐证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有约定利息需要明确写入借条或借款合同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出借人常常难以证明借贷双方曾口头约定了利率,以及利率具体是多少,将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息约定多少受保护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四倍已经成为历史,现在法院认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是否有效,以“24%”“36%”为法定标准。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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