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月就分居妻子出轨 男子起诉离婚要彩礼
发布日期:2017-02-08 作者:蒋艳超律师
共同生活中二人诸多不合,仅过了半个月,刘俊就因为睡觉打呼噜被妻子要求搬出去。刘俊只好独自住到了单位宿舍,他多次要求搬回,都被严玲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此后,严玲与肖永又开始见面,肖永还和以前一样,平时下班后回家,休息时去严玲那里。2014年8月,严玲意外怀上了肖永的孩子,于是严玲向单位请了产假又租了另一处条件更好的房子,刘俊也彻底失去了她的行踪。
直到2015年5月,刘俊去医院探望朋友时,偶然碰见妻子挺着大肚子和另一个男人手牵手等待产检,刘俊才终于明白为何妻子一直对自己避而不见。今年6月,刘俊以严玲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小孩为由至吴中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严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返还彩礼9万余元,并对婚内购买的奇瑞汽车转让款进行分割。严玲则称,她除了3.2万元磕头钱,没有其他拿到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有配偶者不得与他人同居。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居住并生育子女,存在不忠行为且系过错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准许离婚。根据现有证据,法院酌情确定被告退还原告彩礼4万元,支付原告车辆转让款4万元。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案外人肖永共同居住并发生性关系,最终怀孕产子,其行为已造成原告严重精神损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及所造成的后果,法院酌定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最终,吴中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严玲向刘俊支付10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按民俗习惯,彩礼多采用现金包成“红包”形式,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若发生纠纷,女方不承认收到过金钱,而男方由无法提供彩礼给付的证据,在法律上就会比较被动,可能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后果。对此法官建议,彩礼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的形式,并保留相应依据,在现金给付的情况下也要保留取款凭证,并在有证人的情形下交付彩礼。
承办法官说,有三种情形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后两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原、被告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未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属于第二种情形。
不过,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不应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彩礼换不来爱情,也锁不住婚姻。希望即将跨入婚姻殿堂的人们能够理性对待彩礼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