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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弊病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110网律师
法律服务有双重概念,一是指法律人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方面的有偿服务,如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方面的无偿服务,如立法、援助等。我国目前的法律服务还是集中在前者,主要原因是我国律师队伍的不足,律师水平的参差不齐。网上法律服务市场的形成是发展的趋势,但是也有一个很重要的推动因素,我国的互联网规模和影响力的壮大,一部分律师和法律人把法律论辩、法制论坛的行为转移到了网络阵地。关注的人越来越来多,需要法律服务的人也相应的蜂拥而至,从而带动了更多的律师到互联网上拓展业务。发展促成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
  
  一、法律服务网站的杂乱和泛滥
  传统的法律服务机构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约束。但是网上的法律服务机构就没有相对标准的约束力。

  法律服务网站还比较杂乱,目前现有的法律服务的网站多半是第三方的,如比较出名的找法网,中律网,法律快车等,都是第三方非法律工作者运营。而律所的法律业务平台从技术和实力包括管理上反而无法和这些大站相竞争。其他的个人站,小作坊式的草根站,甚至无照垃圾站更是不计其数。要么这些大的法律网站可以把小站吞并,或者排挤出市场,要么也许就得有标准的规定来约束这个市场。

  网上法律服务网站的杂乱导致了这些法律服务网站的粗制滥造和站与站之间的互相抄袭,我相信现到网上搜搜还可以找出一大批没有互联网备案的法律服务网站。而且有很多的法律网站还在互相采集,甚至连其中的法律咨询也是互相照搬。

  二、法律服务网站服务机制混乱
  首先,目前的法律服务网站的业务太过局限性;一般我们在网上看到的统统都是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要不就是换个说法律师咨询、案件委托。千篇一律的服务内容和相同的服务性质,一是容易引起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环境;再者误导大众对律师行业的理解,律师的业务种类有很多,不可能都是解答法律咨询,光给人打官司的。

  其次,认证、收费、接案混乱;网上是虚拟的社区,律师的认证是一大问题,法律服务类网站不像网上那些B2B、C2C网站一样有“支付宝”那样通用统一的认证标准。各个法律门户都有自己的认证标准,像中律网的“律师诚信档案”、中顾网的“诚信律法通”等等。这些认证并不是统一的标准,在其他的环境中并不会得到肯定。同时,更多的是管理缺失的网站没有重视到网上法律服务的规范,而不采取认证,或者是疏于认证。
 
  单一的服务加上第三方的运营,就给律师进行网上法律服务的收费和接案带来了问题。前面已经说到,多半法律网站的服务主要是法律咨询。作为第三方他们只提供平台,是律师和公众在其中互动。而且这样的法律咨询服务是免费的,(如果要收费,那么具体的收费标准又是一个很复杂的难题。)所以,律师是无法从中收费的,只能通过在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得到公众的案件委托,才能取得利益。当然也有主动揽生意的,也不乏做小广告自我吹嘘,保证打赢官司的。


  三、“非律师”充斥网络法律服务市场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在法律网站上注册律师几乎毫无限制。加上同时的认证机制不统一规范,“网络律师”很容易作假,导致许多“非律师”和非法执业者钻进网络法律服务市场,通过一些公开的法律咨询平台系统谋取利益,传播虚假的信息、干其他勾当。这对网上法律服务的声誉和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从宏观上讲,也将导致法律服务市场的恶性竞争;影响律师们的生存和发展。

  任何一个行业,特别是新兴行业,一旦出现问题必定会衍生出更多的问题,这样的“怪圈”势必导致发展的困难,甚至畸形发展。只有保证该产业的足够吸引力;找到利益的平衡点,规范市场,保证市场的良性和透明,才能增加原动力,促进网络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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