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7-04-12 作者:赵双剑律师
劳动者如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单位则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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