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居间义务?及提供的担保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7-05-04 作者:蒋艳超律师
P2P不属于金融机构,成立不归银监会批准,受《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居间合同的规制。本是居间人,又发出公告提供担保,担保有效。
第十三部分 民间借贷的利率、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了无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出借人向借款人约定还款期限,至超过还款期限起支付利息,法院应当支持。
2、利息约定不明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这类案件分为两种情况讨论:一种是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一种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该给利息,但应该怎么给?给多少?《规定》赋予了法官自由裁判权,由法官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二线三区)
根据《规定》之规定,年利率在24%并且包括24%是有效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超过24%不到36%部分是自然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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