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发布日期:2017-07-31    作者:姚雷律师
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有些人代替朋友或亲人进行他们的工作,但是没有想到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了,伤情还蛮严重的需要得到相关的补偿,但由于自己是代替的,并不是原来该公司的职工,那么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相关新闻】
赵某20145月至某石材厂替其舅舅王某从事石材加工工作,一千就是3个月。虽然职工名册上登记的是赵某舅舅王某的名字,但石材厂按该厂的规章制度对赵某进行考勤,不过没有给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 148月,赵某在加工石材工作中小指和食指受伤。伤情稳定后,赵某向石材厂厂长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石材厂厂长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赵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请求。 赵某被确认为工伤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石材厂给付赵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ll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赵某虽为“替人上班”,但也已经与石材厂构成了劳动关系,故能被认定为工伤。
赵某在石材厂已经工作了3个月,石材厂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属于石材厂默许赵某提供劳动。他为厂材厂创造了产值和利润,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赵某工作期间,遵守石材厂的规章制度:赵某的工作内容——石材加工是石材厂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综上,应认定赵某与某石材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6 2条第2款规定叫衣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由石材厂向赵某支付各项工伤待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解析】
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般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企业这类用人单位中,构成工伤的前提是伤残员工的身份应当是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工资收入的劳动者。
替人上班受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替人上班是得到单位的允许,那么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解决自己的医药费负担。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谢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