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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认可

发布日期:2017-09-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采用国际标准认可 办理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窗口: 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联系电话: 85339007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采标产品认可申请表
采标标志备案申请表

申请材料: 自查报告(盖企业鲜章)
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地(市)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近期内连续三批产品符合采标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标准文本

法律依据: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注管理办法》
《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窗口受理并审核后交综合处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能补正全部材料的,补正后予以受理;当场不能补正的不予以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加具意见后报送市质监局。
第二步: 市质监局审查提交的采标申请材料,审查通过的,加具意见后报送省质监局。
第三步: 省质监局审查市质监局提交的采标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出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四川省采用国家标准认可证书》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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