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好意搭载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7-10-31    作者:110网律师
好意搭载致同乘人致害最高院民一庭倾向性观点是驾驶员的注意义务并不会因为有偿与无偿加以区分,搭乘人有过错的可减轻驾驶人与车主的责任,搭乘人无过错的可酌情减轻驾驶人与车主的责任,精神抚慰金不支持。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规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相类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