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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鱼“嗑药”太猛 受审养殖户称自己不吃

发布日期:2018-05-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案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案情:崔某等人为谋取利益,在明知呋喃西林属于国家禁用药物的情况下,仍购买药物向多宝鱼养殖户高某等人出售,后者将药物投入其管理的多宝鱼池中。该类药物及代谢物可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检方以崔某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12月14 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案情回放

2015年8月3日,山东省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在例行抽检时,从东港区涛雒镇养殖户高某、郭某和丁某养殖的多宝鱼中检测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等禁用药物成分,案件随后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接到案件后,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迅速赶往高某等三人家中进行搜查,发现了一种无正规包装,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散装黄色粉末。三人均承认该散装黄色粉末系呋喃西林,是从当地专卖海产品养殖用药的崔某手中购得。

公安机关随后将崔某、高某、郭某和丁某四人抓获归案。

据崔某交代,自2014年夏天开始,当地有一些多宝鱼养殖户向其打听有无售卖呋喃西林类药物。其明知该类药物属于国家禁用兽药,但考虑到呋喃西林比其他国家许可使用的药物便宜许多,也有市场需求,便开始四处搜集该药。

由于从正规渠道无法进货,崔某便上网搜索卖家,并从其中一个卖家手中以90元/公斤的价格买了15公斤呋喃西林。

2014年11月,当地多宝鱼养殖户高某打电话给崔某,称自己家6个鱼池的多宝鱼出现了胀肚子、起红点等症状,有的已经死亡。

高某称,他家每个鱼池约有多宝鱼500条,如果不赶紧采取措施,损失惨重。

崔某到鱼池查看后认为,高某家的鱼得的是肠炎,鱼肚子里还可能有虫,但只要吃了自己配的药,一定有效。

几天后,崔某将散装的4公斤黄色粉末交到了高某手中。作为有十几年多宝鱼养殖经验的老户,高某看到没有包装的药品,马上警觉起来。他打开药品观察性状后发现,这不是国家禁用药品呋喃西林吗?

崔某很快证实了高某的猜测。但听到对方只卖120元/公斤,价格比正规药品便宜许多,高某还是买下了这些药。用了几天之后,鱼的症状果然消失了,剩下的呋喃西林也就被高某扔在了一边。

邻村的几个多宝鱼养殖户郭某、丁某也遭遇了与高某类似的经历。

庭审现场

呋喃西林到底为何物

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根据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监测标准,工作人员从高某鱼池中抽检了4尾多宝鱼,并对氯霉素等7 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发现,3-氨基-2-恶唑酮超标4.3倍,5-吗啉甲基-3-氨基-2-恶唑烷基酮超标5.8倍,氨基脲超标21倍,而这三种监测成分都系呋喃西林代谢物。

据了解,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抗菌药,由于在治疗牲畜疾病方面有较好疗效,多年前,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后经研究发现,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最多可在人体内留存长达2年之久,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我国早在2005年就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并列入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明知是禁用药 为何仍然使用

“崔某向你们出售呋喃西林的时候就告诉你们这种药按规定不能使用,你也知道这是国家禁用药,为何还购买并使用?”庭审中,公诉人向高某讯问。

“他只是笼统地说按规定不能用,也没有详细说明,我不知道用那个药会那么严重,当时只为了赶紧给鱼治病,就抱着侥幸心理买了。”

“你使用这种不明成分的药物,考虑后果了吗?”

“当时就觉得只要对鱼的病有效果就行,其它后果没考虑。”

“我现在知道不应该给鱼乱用药物,我承认养殖的鱼检测不合格我有责任,我认罪悔过。”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购买呋喃西林喂鱼并出售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也对曾经的行为懊悔不已。

“嗑药”多宝鱼流向何处去

“你们养的这些多宝鱼都卖到哪里去了?”庭审现场,审判长发问。

“都卖给鱼贩子了,都是鱼贩子主动上门来收的,2013年卖了1万多斤,2014年卖了四五千斤,今年卖了1600多斤。现在我大棚池子里大约还有两万多条,大的1斤左右,小的很小。”高某在庭审中交代。

据了解,鱼贩子从养殖户手中收购的多宝鱼一般会卖往海鲜市场和一些高档酒店。普通民众在海鲜市场购买时,根本无法用肉眼鉴别鱼是否被喂食过呋喃西林,而一些未尽到食品原料把关义务的酒店,也不会对鱼进行挑选检验,“嗑药”的多宝鱼就这样被端上了人们的餐桌。

据养殖户高某交代,他们养殖户根本不吃自己养的多宝鱼,因为他们知道多宝鱼里含有有毒物质,这在养殖户群体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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