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被讹”小伙起诉被扶者案和解
发布日期:2018-09-15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李涛 戴幼卿
近日,浙江小伙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先生后反被指撞人引发广泛关注,滕先生事后称打算起诉被扶者。9月14日,金华婺城区法院受理了滕先生的起诉,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曹先生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14日晚,曹先生一方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们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并与其和解。
小伙起诉被扶者要求登报致歉
9月2日,浙江金华小伙滕先生因扶骑电动车摔倒的曹先生,被对方指认为肇事者。6日,交警找到事发时的监控,确认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与滕先生无关。调查期间,滕先生曾因此被曹先生家属指责,并要求垫付医药费。事后,滕先生表示,将起诉曹先生,让大家知道诚信的价值。
9月14日下午,曹先生的儿子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已收到金华婺城区法院的通知,已经受理了滕先生诉曹先生的见义勇为损害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致歉声明,面积不小于6厘米×9厘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曹先生表示,他认同滕先生的诉求,“之前跟滕先生沟通,觉得这件事现在影响很大,我们希望能够和解,也会按滕先生的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损失,但他当时拒绝了,还想走诉讼的程序。”
精神损害赔偿象征性要1元
滕先生称,他准备起诉时受到很多人的帮助,法院也很重视,希望最后能有一个结果。滕先生对北青报记者称,他扶人的行为只能算是助人,算不上见义勇为,他与律师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发现,对于自己的这种情况,目前尚未有对应的法律条款,所以最后只能先以见义勇为损害纠纷的名义起诉对方。“要证明损害也需要举证,但现在交警队的调查已经还我清白了,我其实也没法举证,所以精神损害赔偿象征性定为1元。但起诉诉求我们还会再商量,可能会有调整。”
最新进展:双方昨晚和解
滕先生表示,他认为胜不胜诉并不是很重要。他起诉也并非针对曹先生,而是希望通过诉讼,震慑那些讹诈好人的人。曹先生一方则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跟滕先生沟通,希望能和解。
14日晚,小曹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并与其和解,双方决定不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原本要求的损失赔偿也不用了。“双方已经签字确认和解了。原本要求登报道歉需要五六千元,现在这笔钱会以我的名义捐给金华市的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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