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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冒充林业执法人员行骗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8-11-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黄骏逸)  黄某教唆他人冒充林业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进而骗取他人钱财,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近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 2017年8月,被告人黄某通过电话与被告人李某联系,叫其带人冒充林业执法人员在某乡镇附近拦截刘某走私樟木的货车。黄某告知李某货车的有关情况,及如何配合一起将货车拦下骗取刘某钱财的相关事宜。随后,李某邀谢某依黄某的意思一起去案发地点等候货车经过。凌晨3时许,刘某装载樟木的货车经过该地点附近时,在公路旁等候的李某、谢某发现,两人开车追赶,将装载樟木的货车拦下,货车司机当即通知货主,货主和被告人黄某则返回到拦截现场。李某表明自己是林业局的人,要货主出示砍伐樟木的相关手续,否则把樟木运回林业局。被告人黄某假装不认识李某,出面叫货主私下出钱打点,货主拿出3000元罚款私了,李某、谢某随后将货车放行。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教唆他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犯罪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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