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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监察委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宣判

发布日期:2018-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龚雷 艾家静)  “被告人李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1月23日下午13时许,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内,审判员对一起挪用公款案件依法宣判。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身着银灰色外套,一直低着头。32岁的他曾是江苏省苏州市某学院一名班主任,以往都是站在讲台面对学员,因为沉迷于网游,如今却只能身处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这是苏州市虎丘区监察委成立后受理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期间,被告人李某对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沉迷网游难以自拔

  回顾李某的成长历程,期间虽有波折也算得上幸运。1986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幼年父母离异后,他一直和爷爷一起生活,也许正是由此养成了沉默寡言的内向性格。2008年专科毕业后,李某进入江苏省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后调入苏州市某学院,该学院是苏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被告人李某系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此时,平常为人低调的李某工作非常认真勤恳,没过多久便担任起培训处班主任的职务。期间他结婚买房并生下一个女儿,生活安稳而平静。直到2013年,他迷上了网游,一家人的平静生活就此打破。

  “当时在游戏上注册成会员后,日子仿佛渐渐脱离了现实。”据李某在庭审时陈述,虚幻的游戏世界如魔咒般吞噬着他的理智、时间、精力,还有金钱。为了不断充值并购买VIP和高级装备,李某一次又一次欲罢不能,等回过神来,才发现经济上早已入不敷出。于是他开始向亲戚朋友四处筹借,可是这些钱都源源不断如流水般沉入深不见底的黑洞中。

  2014年,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带着3岁女儿离开了李某。然而,这并没有让他回归理智。“因为戒不了游戏瘾,我不断透支银行卡,又开始在网上借贷,欠了80多万元,后来没办法我卖掉了房子,扣除贷款还剩了40多万元,可还是有30多万元没还清。”膨胀的游戏瘾和不断追债的债主彻底摧毁了李某。

  接受判决悔不当初

  走投无路的李某开始打起了培训费的主意。2017年3月份,他在苏州市某学院担任外省一乡镇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协调培训班的收费清结工作。3月29日培训结束后,李某向对方带队人员谎称,学校财务家中急事请假,但这两天必须把培训费结清,因为没法刷卡,也无法提供学校账户,只能由自己“辛苦代劳”,等财务来了再补交。共计138430元的培训费,就这样落到了李某个人的银行卡上。

  “当时我就是一心想先挪来应急还债,等有了钱我再补上这个窟窿。”过了一段时间,当学院领导联系对方人员催收这期培训班欠款时,李某知道自己的行径已经败露,一切为时已晚。

  2018年1月8日,被告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当日在学院领导陪同下到苏州市虎丘区监察委员会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至起诉前,李某的爷爷、大伯等亲属代为退还学院138430元。

  “我非常后悔,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希望可以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努力做一个全新的自己。”审理过程中,他多次不断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太薄弱了,以至于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罪,最终发现欲望的窟窿是填不满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有鉴于其在提起公诉前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最终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官连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经常被利益所驱使,容易利欲熏心,从而犯错误甚至触法犯罪。在反腐倡廉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特别是公务人员更要廉洁自律,用好手中职权,切莫因一时贪念作祟,以身试法。也希望大家以此为训,遵守法律,勿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单位也需不断加强法治廉政教育和监管,规章制度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对岗位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承办法官同时提醒:玩游戏上瘾就像吸毒一样。本案被告人李某因迷恋游戏而挪用公款,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把游戏作为一种业余消遣,一定要适可而止,以愉悦身心为原则,切忌沉溺其中,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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