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假释的已执行刑期条件和考验期期限
发布日期:2018-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假释的已执行刑期条件和考验期期限
1.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剩余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
(1)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注意】被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减刑,不得缩短假释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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