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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淘宝网侵犯著作权案件调解成功

发布日期:2018-11-28    作者:110网律师
段文超律师代理淘宝网侵犯著作权案件调解成功
/段文超
 
案情回顾:
原告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家建设工程教育网专门从事网络视频一级、二级建造师等相关视频课程的培训。被告李飞(化名)于2014年在淘宝网上以低价购买到该课程,并以10元钱的价格在淘宝网出售,交易量达数千件。而原告公司网站上该视频课程的价格为1800-2000元。
20149月,原告专门聘请北京的律师前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李飞,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下架涉案淘宝商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庭前准备:
沛县律师事务所沛县段文超律师接受被告李飞的委托后,对该案十分重视,详细了解了案情后,亲自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卷阅卷,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证明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寻找答辩和质证的突破口。
庭审和调解:
庭审进展的很顺利,原告提供了十项证据,段文超律师对原告提供的各项证据作了一一质证和抗辩,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略)。庭审结束后,段律师积极争取和原告协商调解赔偿方案,经过几轮斡旋,终于双方达成赔偿意见,最终以被告李飞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万元,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而结案。
办案感悟:
本案是一起新型的网络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我国的法律对网络侵权方面的规定还相对滞后,在侵权行为能够成立的情况下,为被告减轻赔偿负担,是律师的首要任务。本案调解解决,是可取的方式,也是最有利于被告的方式。如果法庭判决,可能判处被告赔偿的数额要远高于4万元。对于原告来说也是非常明智的,因为即使判处赔偿数额超过4万,强制执行的难度和耗费的精力是相当大的,很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该案和平解决,双方都比较满意,律师在调解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也许比开庭要付出的还要多。因此,律师要重视调解工作,提高自己的谈判水平,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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