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车辆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 35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9-05-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查明,被告人傅某本是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汽车修理厂的经营着,为拉拢客户谋取非法利益,2015年至2017年,傅某利用帮助车主维修、保养车辆之际,多次与他人合谋或指使、伙同他人采用伪造交通事故,使用虚假理赔材料等手段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200余万元。
傅某等人的作案方式多为车主因车辆故障到修理厂修车时,傅某或其员工徐某、郭某便向车主介绍“业务”,让车主享受“免费或盈利修车”服务,条件是车主配合他们骗保。由傅某及其员工伪造车辆追尾、剐蹭,或用车辆冲撞路边绿化带、碰擦石墩,甚至伪造汽车自燃的事故,车主直接或间接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身份信息等帮助骗保。每起事故骗取的保险理赔金都在两万元左右,最多的骗到了84000元,最少的也有两三千块钱。
另查明,涉案的35人中,除傅某、徐某、郭某等8人为汽修厂员工外,其余27名被告人均为涉案车辆的车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部分被告人故意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均构成了保险诈骗罪。被告人傅某多次指使或伙同部分被告人,冒用车主之名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均构成了诈骗罪。其中,部分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部分被告人诈骗数额较大,依法均应受到惩处。根据各被告人在具体犯罪事实中的作用、具有的各项量刑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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