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法院:王某平“涉黑”案一审开庭
发布日期:2019-07-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被告人王某平将王某兵(另案处理)、刘某祥(另案处理)、刘某华(另案处理)等社会无业、闲散人员聚集在一起,以汉川市庙头镇四湾村为中心,组织多人聚众赌博以获取非法利益,对庙头镇“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2007年左右,被告人王某平当选为汉川市庙头镇四湾村党支部书记,逐渐“退居幕后”,由其弟弟王某兵直接指挥,组织内成员参与,经营赌场非法获利后,开始进入庙头镇各项工程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后又成立多家投资公司发放高利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方式收债,并逐步吸纳被告人王某刚、王某、王某亮、彭某顺等人员,进一步壮大该组织的实力和势力范围。为争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维护经济利益等,该组织先后实施了46起违法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平等被告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名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杨忠东院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进展顺利,秩序井然。庭审活动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11点,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当天,孝感市扫黑办、孝感市中级法院、孝感市检察院等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汉川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干部、公安干警及被告人亲属10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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