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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9-09-25    作者:许仙凤律师
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3、生效判决书,或离婚证加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类,单方到场申请者要求提供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
4、申请变更的房产属婚后财产的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产权设定抵押的,需提供银行同意函
证件类须带原件以便核对。
如离婚协议书未经民政局盖章或相关材料中内容表达不一致的或者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配合的,均需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办理。办理上述房产登记时如房屋已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准予转移变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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