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驾车撞人逃逸让怀孕妻子顶包 两人均获刑
发布日期:2019-10-2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宁乡市金洲镇金水路由东往西行驶,途经金水路某安置区前地段时,遇年过八旬的夫妇彭某生、方某连沿相对方向在道路上散步。因被告人杨某驾车超速行驶,遇被害人彭某生、方某连时未及时避让,导致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前发动机舱盖位置撞倒被害人彭某生、方某连身体,造成被害人彭某生、方某连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某拨打电话联系唐某,称唐某是孕妇被害人家属不会为难她,要唐某代替其接受刑事处罚。唐某随即赶到事故现场,并主动向现场处置的民警表明其是肇事车的驾驶员,且在民警先后四次对其进行询问、讯问时,均谎称其本人是肇事车驾驶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唐某明知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向公安机关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杨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