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江西宁都法院审理一起20人涉嫌从事卖淫活动案

发布日期:2019-10-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0月22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宋某荣等20人涉嫌犯组织、强迫、协助组织、介绍卖淫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被告人宋某荣、温某平等人先后在于都县城、宁都县城、赣州市章贡区娱乐城KTV、宁都县赖村镇等地租房作为窝点,在被告人廖某华、张某芳、廖某福、何某明、宋某某的协助下,组织招募卖淫女,通过统一安排食宿、统一接送、统一分配卖淫所得等方式对卖淫女实行统一管理,在赣州市区、于都县城、宁都县城、宁都县赖村镇等地几十家宾馆从事卖淫活动。

  期间,被告人宋某荣对不愿意卖淫的人进行殴打、威逼未成年人卖淫,被告人宋某荣、温某平还以追女朋友的方式诱使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

  被告人宋某彬、黄某香、蔡某英、官某英、刘某华等13人在宁都经营宾馆或者在宾馆务工期间,通过留下卖淫女的联系号码,为多个卖淫嫖娼者提供信息,沟通撮合,并从中收取介绍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荣、温某平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有预谋地、长时间持续实施诱骗、招募、控制多人进行卖淫活动,形成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成员固定的卖淫犯罪集团。被告人宋某荣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温某平为主犯;被告人廖某华、张某芳、廖某福、何某明、宋某某分别实施了为被告人宋某荣等人招募、诱骗、招嫖、接送等帮助行为,推动了卖淫活动的发生、发展;被告人宋某荣还对不愿意卖淫的人进行暴力殴打、威逼未成年人卖淫。应当分别以组织、强迫卖淫罪追究被告人宋某荣、以组织卖淫罪追究被告人温某平、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华、张某芳、廖某福、何某明、宋某某、以介绍卖淫罪追究被告人宋某彬、黄某香、蔡某英、官某英、刘某华等人的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庭审,法庭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