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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拦货”再欠款 法官倾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19-10-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让当事人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货款。

  曾某承包的工地与周某承包的工地相邻,2017年5月下旬,曾某从华容某矿业公司购买了石粉7车、块石5车,共计223吨,准备用于自己的工地。材料运送的途中经过了周某承包的工地,该工地的管理人常某拦下货车,要求将材料卸下先用于周某的工地,并向运货人陈述已经获取了曾某的同意。后曾某找到周某和常某,要求支付材料款,周某和常某以多种理由拒绝支付,故曾某将其二人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标的额较小,欲在开庭审理前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但周某几次称没有时间,无法参加调解。开庭审理当天,周某仍未到庭。常某虽到庭,但陈述其只是受雇于周某,对于差欠的货款含糊其辞。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周某,多番劝说,释明法理,周某终于同意来法院进行协调。调解过程中,周某情绪有点反复,承办法官仍然耐心地做他的工作。在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说下,最终周某同意支付曾某请求的货款,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场通过手机付清了所有货款,该案得到了完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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