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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未判离,第二次起诉获儿子抚养权且分到房屋补偿款

发布日期:2020-01-10    作者:谢保平律师

案件背景:
        小A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工作,因工作的原因与小B相识,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结婚后第2年生下儿子。婚后,小A仍留在南京工作生活,小B则回到了老家生活,因两地分居,双方的感情渐行渐远。
        2017年,小A曾第一次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加上小B不愿意分割自己名下的房产,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此后双方仍分居生活,感情并未好转,后来小A慕名找到南京离婚律师,重拾了对起诉离婚的信心。

案件结果:
        最终经过律师的努力,通过法院调解,小A成功离婚,并且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小B每月支付抚养费,小B婚内取得的拆迁安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B以折价款方式一次性补偿给小A。
律师点评:
        小A第一次起诉离婚受挫,低落许久之后鼓起勇气找到律师,并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最终成功离婚。
在律师团队的专业指导下收集证据,从准备材料、立案、开庭全程都得到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最终成功分割小B名下的房产,获得了房屋补偿款,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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