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0-03-13 作者:陈娟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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