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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嫁妆

发布日期:2020-05-30    作者:孟庆勋律师

一、彩礼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彩礼是指一方为了和另一方缔结婚姻,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物。嫁妆即俗称的“陪嫁”,是结婚(仪式)时由女方带到男方家的钱财和物品,或者是女方在婚前(仪式)送给男方的财物。
      二、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接受财物就意味着答应给付方所蕴含的缔结婚姻的请求,接受方接受财物后拒不缔结婚姻,或者结婚后未同居,就失去了取得彩礼或者嫁妆的基础,给付的彩礼或嫁妆成为一种不当得利。
      彩礼的性质是男方对女方或者女方家属的赠与;
      嫁妆的性质是女方家属对女方或者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彩礼和嫁妆属于个人财产or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所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在结婚后所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环节,因此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针对女方的“附条件赠与”。
      而嫁妆则不同,如果是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除指明仅赠与女方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前女方亲属给予女方的嫁妆,则是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四、哪些情形下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接受彩礼而未结婚,接受彩礼的一方应返还彩礼。需注意,离婚是考虑彩礼返还与否的前提,彩礼给付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值得注意的是,返还彩礼并非意味着一定能够全额返还。)
      五、离婚时,彩礼和嫁妆如何进行分割?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彩礼,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未婚男女已共同生活但未登记结婚,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嫁妆的返还与否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 离婚时应归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提示:法律上,婚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婚姻登记,而非婚礼仪式的举行。故登记后的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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